服務學習
校園環境中心動物、植物、地景、氣象水文與綠色校園小組,每組分別提出1-2個服務學習計畫。服務學習內容包羅萬象,從基礎資料調查與監測、設備架設至活動企劃研擬。服務學習時數亦各自不同。詳細之服務學習計畫內容,請點閱每個不同的計畫名稱。 自105-1學期開始,每學期之服務學習計畫構想說明會改為"聯合說明會"。另,自105-2學期開始,每學期之服務學習時數證明改以電子檔電郵至學校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
服務學習研習證明發放時間:每學期之期末評量當周,最遲為期末評量當周之周三後。 需提前取得服務學習研習證明時數,步驟如下, 1. 與服務學習計畫負責老師約妥時間。 2. 自行填妥 貴系服務學習表格/文件。 3. 請服務學習計畫負責老師簽名或蓋章。 4. 至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系辦公室蓋"校園環境中心"戳章。
學生自提服務學習計畫構想方式 1.考量校園環境中心為蒐集校園環境內相關資料,服務學習場域須為國立東華大學校園內。 2.學生自提之服務學習計畫構想內容需包含指導老師、從事服務學習之時間、工作項目、時程規畫、預計之服務學習時數,與工作成果驗收(人或物)及發表方式等。 3.研習時數之發放時間仍需經中心會議決議後,於學期末統一製作服務學習時數證明。 4.學生自提服務學習計畫構想之審查程序:請學生先將提案送交莉莉,再由其備妥提案,提送至中心會議討論與決議。 5.中心決議後,再由莉莉通知學生結果。 6.成果驗收方式將依所通過之計畫內容與型式等而有不同之要求。若無法依中心決議之要求辦理,請恕無法核發服務學習時數證明。 |